稍夺其权为削弱节度使的行政权力把节度使驻地以外的州郡 “支
稍夺其权。为削弱节度使的行政权力,把节度使驻地以外的州郡——“支郡”直属京师。同时派遣中央政府的文臣出任知州、知县,“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,以京官权知”。这一制度逐步推行后,到宋太宗初年,西北边境州郡也都换上了文官。宋代虽然保留了节度使的名义,但在北宋初年,事实上已降为某一州郡的长官,后来更徒其空名,而不到节度使驻地赴任。即使如此,宋太祖仍恐州郡长官专权,一面采取三年一易的办法,使州郡长官频频调动,一面又设置通判,以分知州之权,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的相互制约,使一州之政不致为知州把持,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。
制其钱谷。宋初于各路设置转运使,将一路所属州县财赋,除“诸州度支经费”外,全部运输至宋统治中心开封。前此藩镇以“留州”、“留使”等名目而截留的财物,一律收归中央。
收其精兵。宋太祖继承了周世宗的许多做法,派遣使臣到各地,选拔藩镇辖属的军队,“凡其材力伎艺有过人者,皆收补禁兵,聚之京师,以备宿卫”。藩镇的兵权也逐步被剥夺尽。与此同时,在次第削平南方诸国后,下令拆毁江南、荆湖、川峡诸地的城郭,于是可能被藩镇用来抗拒中央的城防也被撤除了。
在上述变革之下,全国各地的“兵也收了,财也收了,赏罚刑政一切收了”,从而极大地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统治力量。就宋代行政体制看,“收乡长、镇将之权悉归于县,收县之权悉归于州,收州之权悉归于监司,收监司之权悉归于朝廷”,“以大系小,丝牵绳连,总合于上”,把中央集权制强化到空前未有的程度。此前那些藩镇割据势力被完全铲除。在宋朝统治的三百余年中造成一个“无腹心之患”的统一的政治局面。
军队和官僚机构是维护和运转中央集权制的两个重要工具,宋太祖、太宗采取种种防微杜渐的政策和措施,极力使这两个工具适应专制主义的需要,从而表现了皇帝权力的空前加强。范浚在《五代论》中指出:“兵权所在,则随以兴兵权所去,则随以亡。”这些话揭示了唐末五代以来,在政治局面变换中,兵权所起的决定性作用。从小军官到殿前都点检,又从殿前都点检跃上皇帝宝座的赵匡胤,十分懂得军事力量的重要作用。因此,宋太祖、太宗所制定的军事政策便具有了极其鲜明的时代特点。北宋胄甲穿戴复原因有关“杯酒释兵权”的记载虽富有戏剧性,未必全都属实,但与赵匡胤一道起家,并作为赵匡胤的义社兄弟的石守信、王审琦等禁军大将不再掌握军权,则是极为明确的事实。以后又废除殿前都点检和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司,禁军分别由殿前都指挥司、侍卫马军都指挥司和侍卫步军都指挥司,即所谓三衙统领。禁军领兵权之析而为三,以名位较低的将领掌握三衙。宋初制军的这些措施都意味着皇权对军队控制的加强。与此同时,宋初还建立了不同于前朝的枢密院,设枢密使,主管调动全国军队,分掌军政大权。枢密使与三帅各有所司:“天下之兵,本于枢密,有发兵之权,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,总于三帅,有握兵之重,而无发兵之权。”调兵权与领兵权析而为二,各自独立,相互制约,有利于皇权的控制。
历代统治者都依赖军队以加强其专制统治。赵宋王朝对军队依赖的程度更超过前代。宋东京开封是无险可守的四战之地,实现其“强干弱枝”、“由中制外”的政策,就只能把重兵屯聚在京畿。于是“举天下之兵宿于京师”,“屯兵于内,连营畿甸”,“以兵为险”,便成为宋王朝的基本方针。赵匡胤之所以重视募兵养兵制度,这是重要原因。宋初统治者虽然从根本上认为养兵“为百代利”,但又恐怕军队也可能因这样那样的事故而发生变乱,因而又制定了许多政策和措施,加以预防,其中主要的有:
兵将分离政策。利用更戍法,将屯驻在开封的禁军轮番到各地戍守,或移屯就粮,定期更换。名义上使士兵们“习山川劳苦,远妻孥怀土之恋”,实际上是借着士兵们的经常换防,造成兵不识将,将不识兵,兵无常帅,帅无常师,以避免对皇权造成威胁。
内外相维政策。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半,一半屯驻京畿,一半戍守各地。宋神宗赵顼对这种做法加以解释说:“艺祖养兵止二十二万,京师十万余,诸道十万余。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,则无外乱,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,则无内变。内外相制,无偏重之患。”实际上,这种“内外相制”的政策,不仅体现于京师与诸道之间,而且也体现于皇城内外、开封与府畿各县之间兵力的平衡。在这种政策的作用下,军事能力无形中削弱了不少。
“守内虚外”政策。宋初统治者目睹五代以来内部多变的景象,使他们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,“内患”比“外忧”更为可怕。宋太宗曾说:“国家若无外忧,必有内患。外忧不过边事,皆可预防。唯奸邪无状,若为内患,深可惧也!”因此,他们总是把假想敌放在国内,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边境。宋朝面对辽朝强大的军事压力,并未采取认真、有效的对策。